统计学院2018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在学校通知精神的基础上,细化相关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刘定平
副组长:周福林、靳刘蕊
成员:郭大鹏、王祎仁
二、允许转出的标准条件
符合学校对允许转出相关规定的统计学院学生,均可申请转出。
三、拟接收人数
1、经济统计学,拟接收30人;
2、统计学(数据工程方向),拟接收35人;
3、应用统计学(风险管理与精算方向),拟接收25人;
4、信用管理,拟接收15人;
5、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拟接收70人;
6、经济统计学(引进欧道明大学本科课程),拟接收60人。
四、允许转入的标准条件
在学校对允许转入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做以下补充规定:
申请转入统计学、应用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要求高考必须为理科考生,且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里大一课程安排有《高等数学Ⅰ、Ⅱ》(共10学分)或《数学分析Ⅰ、Ⅱ》(共10学分)。
申请转入经济统计学、信用管理专业的,要求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里大一课程安排有《高等数学Ⅰ、Ⅱ》(共10学分)或《数学分析Ⅰ、Ⅱ》(共10学分)或《微积分Ⅰ、Ⅱ》(共8学分)。
报名转入人数如果超过拟接收人数,按照第一学期正考平均学分绩点(学分加权)排序顺序确定接收名单。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1、4月10日前,完成相关准备和系统设置工作;
2、4月11日9:00—15日12:00,具有申请转专业资格并且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登录教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转专业网上报名(其他时间为系统测试时间,报名无效);
3、4月16日-4月17日进行转出资格审核;
4、4月22日-5月6日进行转入考核和公示;
5、5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到教务处,并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转入审核确认;没有通过考核学生的申请表(签署不同意转入的意见及原因)返回学生所在院系。
如有疑问请咨询统计学院教学办公室。电话:86159307。